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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文字设计的4大原则有哪些
平面文字设计的4大原则有哪些
一、文字的适合性
信息传播是文字设计的一大功能,也是最基本的功能。文字设计重要的一点在于要服从表述主题的要求,要与其内容吻合一致,不能相互脱离,更不能相互冲突,破坏了文字的诉求效果。尤其在商品广告的文字设计上,更应该注意任何一条标题,一个字体标志,一个商品品牌都是有其自身内涵的,将它正确无误地传达给消费者,是文字设计的目的,否则将失去了它的功能。抽象的笔画通过设计后所形成的文字形式,往往具有明确的倾向,这一文字的形式感应与传达内容是一致的。如生产女性用品的企业,其广告的文字必须具有柔美秀丽的风采,手工艺品广告文字则多采用不同感觉的手写文字、书法等,以体现手工艺品的艺术风格和情趣……
根据文字字体的特性和使用类型,文字的设计风格大约可以分为下列几种:
1.秀丽柔美。字体优美清新,线条流畅,给人以华丽柔美之感,此种类型的字体,适用于女用化妆品、饰品、日常生活用品、服务业等主题。
2.稳重挺拔。字体造型规整,富于力度,给人以简洁爽朗的现代感,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这种个性的字体,适合于机械科技等主题。
3.活泼有趣。字体造型生动活泼,有鲜明的节奏韵律感,色彩丰富明快,给人以生机盎然的感受。这种个性的字体适用于儿童用品、运动休闲、时尚产品等主题。
4.苍劲古朴。字体朴素无华,饱含古时之风韵,能带给人们一种怀旧感觉,这种个性的字体适用于传统产品,民间艺术品等主题。
二、文字的可识性
文字的主要功能是在视觉传达中向消费大众传达信息,而要达到此目的必须考虑文字的整体诉求效果,给人以清晰的视觉印象。无论字形多么地富于美感,如果失去了文字的可识性,这一设计无疑是失败的。试问一个使人费解、无法辨认的文字设计,能够起到传达信息作用吗?回答是否定的。文字至今约定俗成,形成共识,是因为它形态的固化,因此在设计时要避免繁杂零乱,减去不必要的装饰变化,使人易认、易懂,不能忘记了文字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传达信息,表达内容和构想意念。字体的字形和结构也必须清晰,不能随意变动字形结构、增减笔画使人难以辨认。如果在设计中不去遵守这一准则,单纯追求视觉效果,必定失去文字的基本功能。所以在进行文字设计时,不管如何发挥,都应以易于识别为宗旨,这也是对字形做较大的变化常常应用于少字数的原因。
三、文字的视觉美感
文字在视觉传达中,作为画面的形象要素之一,具有传达感情的功能,因而它必须具有视觉上的美感,能够给人以美的感受。人们对于作用其视觉感官的事物以美丑来衡量,已经成为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标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和提高美的品位是每一个设计师的责任。在文字设计中,美不仅仅体现在局部,而是对笔形、结构以及整个设计的把握。文字是由横、竖、点和圆弧等线条组合成的形态,在结构的安排和线条的搭配上,怎样协调笔画与笔画、字与字之间的关系,强调节奏与韵律,创造出更富表现力和感染力的设计,把内容准确、鲜明地传达给观众,是文字设计的重要课题。优秀的字体设计能让人过目不忘,既起着传递信息的功效,又能达到视觉审美的目的。相反,字型设计丑陋粗俗、组合零乱的文字,使人看后心里感到不愉快,视觉上也难以产生美感。
四、文字设计的个性
根据广告主题的要求,极力突出文字设计的个性色彩,创造与众不同的独具特色的字体,给人以别开生面的视觉感受,将有利于企业和产品良好形象的建立。在设计时要避免与已有的一些设计作品的字体相同或相似,更不能有意摹仿或抄袭。在设计特定字体时,一定要从字的形态特征与组合编排上进行探求,不断修改,反复琢磨,这样才能创造富有个性的文字,使其外部形态和设计格调都能唤起人们的审美愉悦感受。
平面文字设计原则及组合
文字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何种视觉媒体中,文字和图片都是其最大的两种构成要素。文字排列组合的好坏,会直接影响版面的视觉传达效果。因此,文字设计是增强视觉传达效果,提高作品的诉求力,赋予版面美感的一种重要构成技术。
在计算机普及的现代设计领域,文字设计工作的很大一部分由计算机代替人脑完成了(很多平面设计软件中都有制作艺术汉字的引导,以及提供了数十上百种的现成字体)。但设计作品所面对的观众始终是人脑而不是电脑,因而,在一些需要人的思维来设计的方面,电脑是无能为力的,例如创意、审美之类的设计活动。
在这里,想谈一谈在平面设计中文字设计的几条原则及文字的组合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提醒一下,这应该是由人脑来完成的工作,电脑是无法代替的。
一、文字设计的原则
1. 文字的可读性:
文字的主要功能是在视觉传达中向大众传达作者的意图和各种信息,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考虑文字的整体诉求效果,给人以清晰的视觉印象。因此,设计时文字应避免繁杂零乱,要让人易认,易懂,切忌为了设计而设计,忘记了文字在设计中的根本功能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传达作者的意图,表达设计的主题和构想意念。
2. 赋予文字个性:
文字的设计要服从于作品的风格特征。文字的设计不能和整个作品的风格特征相脱离,更不能相冲突,否则,就会破坏文字的诉求效果。
3.文字在视觉上应给人以美感:
在视觉传达的过程中,文字作为画面的形象要素之一,具有传达感情的功能,因而它必须具有视觉上的美感,能够给人以美的感受。字型设计良好,组合巧妙的文字能使人感到愉快,留下美好的印象,从而获得良好的心理反应。
4.在设计上要富于创造性:
根据作品主题的要求,突出文字设计的个性色彩,创造与众不同的独具特色的字体,给人以别开生面的视觉感受,有利于作者设计意图的表现。设计时,应从字的形态特征与组合上进行探求,不断修改,反复琢磨,这样才能创造出富有个性的文字,使其外部形态和设计格调都能唤起人们审美的愉悦感受。
二、文字的组合
文字设计得成功与否,不仅在于字体自身的书写,同时也在于其运用的排列组合是否得当。如果一件作品中的文字排列不当,拥挤杂乱,缺乏视线流动的顺序,不仅会影响字体本身的美感,也不利于观众进行有效的阅读,难以产生良好的视觉传达效果。要取得良好的排列效果,关键在于找出不同字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对其不同的对立因素予以和谐的组合,在保持其各自的个性特征的同时,又取得整体的协调感。为了造成生动对比的视觉效果,可以从风格、大小、方向、明暗度等方面选择对比的因素。
为了达到整体上组合的统一,又需要从风格、大小、方向、明暗度等方面选择协调相同的因素。 将对比与协调的因素在服从于表达主题的需要下有分寸的运用,能造成既对比又协调的,具有视觉审美价值的文字组合效果。文字的组合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人们的阅读习惯:
文字组合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其视觉传达功能,赋予审美情感,诱导人们有兴趣的进行阅读。因此在组合方式上就需要顺应人们心理感受的顺序。下面是人们的一般阅读顺序:水平方向上,人们的视线一般是从左向右流动;垂直方向时,视线一般是从上向下流动;大于45度斜度时,视线是从上而下的;小于45度时,视线是从下向上流动的。
2.字体的外形特征:
不同的字体具有不同的视觉动向。例如:扁体字有左右流动的动感,长体字有上下流动的感觉,斜字有向前或向斜流动的动感。因此在组合时,就要根据不同字体视觉动向上的差异,进行不同的组合处理。比如:扁体字适合横向编排组合,长体字适合作竖向的组合,斜体字适合做横向或倾向的排列。合理运用文字的视觉动向感,有利于突出设计的主题,引导观众的视线按主次轻重流动。
3.要有一个设计基调:
对作品而言,每一件作品都有其特有的风格。在这个前提下,一个作品版面上的各种不同字体的组合,一定要具有一种符合整个作品风格的设计倾向,形成总体的情调和感情特征。不能每种文字自成风格,各行其是。总的基调应该是整体上的协调和局部中的对比。于统一之中又具有灵动的变化,从而产生对比和谐的效果。这样,整个作品才会有视觉上的美感,符合人们的欣赏需求。 除了以统一文字个性的方法来实现设计的基调外,还可以从方向性上来考虑文字统一的基调,以及运用色彩方面的心理感觉来达到统一基调的效果。
4.注意负空间的运用:
在文字组合上,“负空间”是指除字体本身所占用的画面空间之外的空白,即字间距及其周围空白区域。 文字组合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负空间运用得是否得当。字的行距应大于字的间距,否则观众的视线难以按一定的方向和顺序进行阅读。不同类别文字的空间要作适当的集中,并利用空白加以区分。为了突出不同部分字体的形态特征,应留适当的空白,分类进行集中。
在有图片的版面中,文字的组合应相对较为集中。如果是以图片为主要的诉求要素,则文字应该紧凑地排列在适当的位置上,不可过分变化分散,以免因主题不明而造成观者视线流动的混乱。
创意是设计者的思维水准的体现,是评价一件设计作品好与坏的最重要的标准。在现代设计领域,一切制作的过程均由电脑代劳,使人类的设计劳动仅限于思维上,这是好事,省却了许多不必要的工序,为创作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但是,在某些必要的阶段上,还是不能完全让电脑来做,人,毕竟是活的。